被發展商的樣板房誤導,買了商住兩用房,發展商聲稱可商可住,已付全款,已网簽
发表于 2019-08-29 09:29
开发商应当将土地的用途如实披露给买房人,同时剩余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也应当写在合同之中。如果开发商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向买房人隐瞒了这些事实,那么他就涉嫌构成欺诈。但是这种欺诈实际上在法律上的后果是,作为买方可以以欺诈为由,在一年之内,请求法院撤销这份合同,如果能够实现这样的目标就不会存在支付尾款,而且之前支付的款项也有权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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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房产交易律所你好:我是2007年在郑州贷款买了一套房子,2010年结婚,婚后房产证没有添加女方名字,房贷也是我一个人在还,女方没有出过一分钱。 2019年,双方在国外离婚,离婚协议上,女方没有主张这套房产的分配权。我的问题是:1,这套房产是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2,我出售这套房产是否需要女方同意?如需更多信息,请告知。谢谢解答!sx@gmail.com张先生法务,谢谢
你好,我母亲的房子被我兄弟单方卖了,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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