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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前公司与所在部门之间存在双重扣罚现象(迟到一次公司扣罚50元,部门再按每分钟5元进行扣罚。)因所在部门需要找一人为本部门做报表,但公司领导竟要求所在本部门的员工自行承担聘请费用,请问公司是否属于违规,员工离职后是否能进行追讨

内蒙古-赤峰 发表于:2016-06-20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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