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周岁女孩被一个成年女性给打了,颈部被抓伤,有抓痕,没出血,现在孩子精神状态特别不好,我想咨询一下,怎么才能让对方付精神抚慰金?
发表于 2020-01-10 17:49
向TA提问你好,建议你报警处理,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属于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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