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四年,现在要离婚,男方找我要退还十万彩礼钱,怎么办?
发表于 2020-01-14 17:31
向TA提问你好,无需退还彩礼,不用理会男方的无理要求,除非给了这个彩礼导致他生活困难无以为继,吃饭都有问题,不然按照你这个结婚4年的情况无需退还,就算去法院起诉也无济于事,不用理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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