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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12月在公司上班时间被同事打伤。本来在一个区级医院住院治疗为诊断为骨折,区级医院建议我去上级医院治疗,但上级医院误诊我为鼻炎导致骨偏曲。我当时认为不严重,所以跟打人者去派出所签了和解协议。后面经我自己了解,我可以申请工伤,于是在今年5月份成功申请了工伤,申请工伤过程中,我再次在市级医院确认了骨折。现在想重新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或赔偿,在此,第一是想问问是否有机会再找打人者赔偿,如果律师有好的解决方案,以及比较大的胜算,我希望找律师代理。

重庆-南岸区 发表于:2020-06-09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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