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会被没收财产?
发表于 2020-07-01 13:33
向TA提问1、危害国家安全罪都可以被处没收财产刑。
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而附加没收财产刑,则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对它比处普通犯罪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剥夺了其犯罪的物质条件。
2、严重的经济犯罪。
如节严重的走私、伪造票证、伪造假币或运输假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如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情节严重的,可并处没收财产;如犯贪污罪的,情节严重的,可并处没收财产。
3、严重的财产犯罪。
如犯抢劫罪的,属入室抢劫等严重情形的,可并处没收财产。引诱、容留妇女卖淫,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4、其他严重的刑事犯罪。
如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等。
对这些犯罪分子适用没收财产,是对贪财图利的犯罪给以应有的惩罚,也是对他们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条件予以必要的剥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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