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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四月二十日下午五点左右吧,在长江边上的芦苇荡中的水塘里边用小网目的鱼网捕了两条小鱼,价值二元一角八分。请问是否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江苏-泰州 发表于:2020-08-01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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