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意外怀孕了,去征求女方父母意见结婚,两方父母说了2次不得,女方亲自和父母说,反而被打了,请问这种情况怎样拿到户口本,去结婚
发表于 2021-03-23 14:20
向TA提问可以协商互相归还。女方的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女方的嫁妆,属于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离婚时作为女方个人财产女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以后给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女方父母对夫妻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男方的彩礼:结合实际的情况和我国现有法律看,这个彩礼是不能要回的,这个财产在性质上属于宫先生对女方父母的赠与,这个财产与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关系,不做考虑。
发表于 2021-03-23 14:44
向TA提问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因此,只要符合结婚的条件,父母也不能干涉子女的婚姻,只能是建议,如果存在暴力干涉婚姻的,可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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