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纠纷 本人原告购房时 不知道被告开发商并无预售证,且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并签定补充协议 全款购房者开发商分若干年年分批返还购房者购房款。现几年过去了 房子未实际建成 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返还原告购房者一分钱。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开发商返还对应房屋以及补充协议的返还购房款。原告在地方地级市法院以及市级法院均已胜诉,被告又上诉至省级法院要求重判,请问原告保持原判的胜诉机会大吗?在本次省级开庭中能如何答辩 维护原告的的合法权益,请帮忙指点 谢谢
发表于 2021-03-05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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