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您好!根据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我想咨询一下误工期的确定是否可以以治疗医院的证明为依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陕西-榆林 发表于:2020-12-16 09:23

共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榆林律师为你服务

张国安律师

李露律师

廖小鹏律师

校瑞莲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