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于2020年9月10号到单位上班,单位于12月18日辞退我。工作时间是三个多月。上班期间单位未与我签定任何书面合同,一句我不符合他们的用人要求说辞退就辞退了。只说最后这个月工资该领好多算下来于2021年1月10日打到我的卡上,没有说如何补偿的问题。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想寻求你们的帮助,谢谢。
发表于 2021-03-03 14:33
向TA提问建议到劳动局申请仲裁
我外派到其他单位发生工伤,工伤谁负责?用人单位和其他单位都有责任吗
刑事辩护1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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