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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合同纠纷律师:“赠送课时”在合同解除时的价值认定,是营销成本还是履约对价?

大律师网     2026-04-10

导读:教育合同纠纷律师:“赠送课时”在合同解除时的价值认定,是营销成本还是履约对价?

在预付费消费领域,从教育培训到健身服务,商家以“买赠”模式吸引客户早已是行业惯例。当合同顺利履行时,“赠送课时”作为锦上添花的甜头,皆大欢喜。然而,一旦合同中途解除,这层温情脉脉的面纱便会被瞬间撕开,暴露出尖锐的对立:消费者坚称,赠送课时是整体课程包的一部分,退款时理应折价计算;商家则辩称,那是“免费”赠与的营销成本,不应计入退费基数。这不仅是数字计算的争执,更触及了商业实践与法律定性的核心冲突——所谓的“赠送”,在法律上究竟该如何评价?是独立于主合同的单方赠与,还是已被悄然计入总价的履约对价?厘清这一问题,对平衡消费者权益与商业自主,乃至规范预付费市场秩序,都至关重要。

 

一、司法裁判的分歧:形式区分与实质穿透

当前,法院对此问题的处理尚未形成统一尺度,主要存在两种泾渭分明的裁判路径。

 

路径一:坚持形式区分,定性为独立赠与 部分判决严格依据合同文本的表象,将“赠送课时”视为独立的赠与行为。其逻辑在于,主合同明确了付费课时的对价,而赠送部分以补充条款、宣传单页等“免费”形式呈现,符合《民法典》中赠与合同的特征。既然消费者未就该部分支付价款,那么在合同解除后,商家只需退还已付费用对应的剩余付费课时即可。这种观点维护了合同字面意思的严肃性,也为商家的营销策略留下了一定空间。然而,其潜在的风险是,可能纵容商家通过精巧的文本设计,在吸引客户签约后,于解约时规避本应承担的商业风险,导致消费者基于整体课程包价格做出的决策在退款时被单方面“打折”,有违实质公平。

 

路径二:主张实质穿透,认定为整体对价。 越来越多的判决开始采用更为务实的视角,穿透“赠送”的标签,审视交易全貌。法官们倾向于认为,在预付费消费场景中,消费者的缔约决策极少仅仅基于名义单价,而是综合考量“总课时数”所折算出的实际性价比。赠送课时,正是影响这一性价比计算、促使消费者下决心付款的关键砝码。因此,它不再是独立的馈赠,而是已经通过提高总价或打包销售等方式,隐形地纳入了消费者支付的总成本之中,构成了合同整体履约对价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依据《民法典》的诚信原则与公平原则,在合同解除计算退款时,应采用“实付总价 ÷ 总课时数(含赠送)× 未消耗课时数”的混合单价法。这一路径更符合商业现实,也更能保护消费者免受“低价诱导、高价结算”或“解约缩水”之害,正逐渐成为司法实践的主流趋势。

 

二、给法律从业者的实战策略

不同的定性,直接决定了诉讼策略与风险防控的重心。

对于代理消费者(原告)的律师而言,核心目标是夯实“赠送课时系履约对价”的主张。证据收集上,需全方位固定商家关于赠送课时的所有承诺,包括宣传广告、课程顾问的沟通记录(微信、邮件、录音)、合同附件及口头承诺的证人证言。在法庭辩论中,应着力论述:赠送课时是商家提供的整体解决方案的核心组成部分,消费者支付的总价款是对“一揽子”服务包的购买,而非割裂的付费与免费部分。计算损失或退款请求时,应主动、明确地提出按混合单价计算的方法,并阐述其符合交易目的与诚实信用原则。

 

对于代理机构(被告)或负责企业风控的法务而言,工作必须前置。首先,在合同设计上应力求清晰无歧义。虽然完全排除赠送课时的价值认定存在司法风险,但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本合同总价款仅针对约定的付费课时。乙方额外赠送的课时,系基于本合同履行提供的单方优惠,其价值不计入合同总价,亦不作为任何退款计算依据。”同时,必须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对该格式条款履行显著的提示说明义务。其次,加强内部销售培训与管理,严禁销售人员使用“相当于XX元一节”等将赠送课时直接折入单价的模糊话术,确保营销口径与合同文本一致,避免留下对己方不利的证据。最后,在发生纠纷时,应客观评估己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及司法裁判的地方倾向,优先考虑通过协商,以混合单价为基础达成调解,往往比坚持诉讼更能控制风险和成本。

 

三、行业反思与前瞻:走向更明晰的规则

司法实践从形式主义向实质公平的倾斜,反映了法律对复杂商业模式的回应与规制。将赠送课时纳入整体对价进行认定,本质上是对消费者合理信赖的保护,也是对诚信营商环境的维护。它警示商家,营销创新不能逾越公平交易的底线,“免费”的噱头背后必须有坚实的履约诚意与合理的责任承担作为支撑。

 

展望未来,要根本性减少此类纠纷,需要行业与监管的共同努力。建议相关行业协会牵头制定预付费服务合同的示范文本,直接引入“课程总数量”与“平均课时单价(实付总价/总课时)”的强制披露条款,要求经营者在签约前向消费者清晰公示,让价格构成一目了然。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投诉和行政执法时,亦可统一采用混合单价法作为调解和处罚的计算基准,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引导形成稳定、公平的消费预期。

 

结语

“赠送课时”的价值认定之争,宛如一面镜子,映照出形式合同与实质正义之间的张力。法律不应被简单的文字游戏所束缚,而应深入交易的肌理,探寻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与公平的利益平衡。对于法律人而言,无论是代理哪一方,都需要超越对合同条款的机械解读,培养对商业逻辑的深刻洞察。在预付费消费模式日益普及的今天,推动“赠送”从模糊的营销话术走向清晰的法律定价,不仅是解决个案纠纷的技术,更是推动服务业迈向更透明、更诚信、更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步。这最终惠及的,将是市场中的每一位参与者。

 

关键词

服务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资深律师; 合同纠纷律师; 

诉讼律师; 合同解除; 教育培训合同; 

预付费合同;课时退费; 格式条款;

赠与合同;

 

本文‌作者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精于合同纠纷领域,是该领域公认的专家型律师。她不仅在民商事法律理论上功底深厚,更在多年的诉讼实践中,积累了处理各类复杂合同争议的丰富经验。本文所探讨的“赠送课时”在合同解除中的价值认定难题,正是她长期专注并深入研究的业务范畴之一,尤其在与预付费模式密切相关的教育培训、健身服务等行业的合同纠纷中,她代理的多个案件取得了里程碑式的胜诉成果。

 

林智敏律师在处理案件时,尤为擅长穿透合同条款的表象,精准把握交易实质与商业逻辑,从而构建起无懈可击的诉讼策略与论证体系。她所代理的典型案例,因其在法律适用上的精准与说理上的深刻,曾多次被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地高级人民法院选为指导或典型案例,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参考。其专业见解不仅限于法庭辩论,更通过为众多知名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专题培训,深刻影响着相关行业的合规与风控实践。

 

林智敏律师始终坚信,真正的专业在于对细节的洞察与对法律精神的深刻理解。她以“用专业构建信任,以智慧守护权益”为执业信条,致力于在每一个复杂的合同争议中,为客户厘清核心法律关系,实现最优的法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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