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网 2024-08-12
原告上海A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诉被告大连B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系因2021年的业务引起。A公司受货主委托处理美国进口货物的清关事宜后,将该部分事项委托B公司处理,B公司委托美国某货代处理,货物已经正常清关提货。货主在2023年发现A公司向其收取的关税和费用并未全部交给美国海关,而代理人也未退还差额,故A公司对B公司提起诉讼。
马慧律师接受被告B公司委托后,与B公司详细沟通了业务处理过程并研究了业务过程中的往来文件,从原告主体资质、损失金额、美国税费的收取主体、代理人过错等方面进行了抗辩,并提交了包括附有中文翻译件的外文证据等证据。A公司也意识到己方作为原告在主体和损失等方面存在障碍,但因为业务确实发生,经与美国方面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B公司支付A公司相关差额后,自行向美国公司索赔。案件以A公司撤诉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