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网 2024-03-07
彩礼作为我国传统婚嫁习俗沿袭至今,仍在多地流行。然而近年来,超出正常水平的彩礼引起了不少纠纷,成为了婚姻的阻碍、家庭的负担。
弘扬新风,彩礼新规正式施行
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进一步弘扬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今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新规针对借婚姻索取财物、结婚后“闪离”等情形彩礼纠纷如何处理等情形加以明确。
一、彩礼范围如何认定
《规定》明确,在认定某一项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时,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
同时,《规定》第三条以反向排除的方式明确了几类不属于彩礼的财物,包括一方在节日或者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等。
在陕西富平县法院近日发布的案例中,男方主张的在恋爱期间所发的红包、恋爱期间的花费以及为结婚办酒席花费的64000元均未被认定为彩礼。而依据《规定》综合考虑给付的时间和方式、给付人及收受人等因素,认定离娘钱、上车钱属于彩礼。
二、彩礼是否能返还
依据《规定》第五条,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按照《规定》第六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另外,《规定》第二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若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湖北仙桃市人民法院调解的一起离婚涉彩礼纠纷案件中,男女双方婚后生活不足半月便开始分居,且未生育子女。依据上述规定,彩礼款最终被当庭返还,体现了公平原则。
三、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如何判断
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根据《规定》第五条,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不少地区也给出了具体标准。例如,2023年江西九江庐山市结合其2022年度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庐山市农村彩礼最高限额标准为6万元整,超出此标准的即为高价彩礼。
为“爱”减负,“零彩礼”“低彩礼”家庭享受激励
江西赣州崇义县近期还出台了“零彩礼”“低彩礼”家庭礼遇机制,推进婚俗改革。据悉,“零彩礼”“低彩礼”夫妻、岳父母为礼遇适用对象,规定“零彩礼”“低彩礼”标准为:男方给女方的聘礼、礼金为零或不超过3.9万元(不含返还礼金和嫁妆折价)。根据该举措,“零彩礼”“低彩礼”夫妻的子女(含农村户口)持礼遇卡可在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在全县范围内按照第一顺序择校入学。除子女优先入学,激励政策还涵盖了颁证礼遇、创业扶持、健康体检、交通出行、酒席优惠、商购打折、农业优惠等10个方面。
结语
彩礼本是结两姓之好的传统礼节,不应沦为衡量爱意的标尺,成为阻碍婚姻的门槛。希望在新规定的指引下, “越多越好”的扭曲彩礼观能得以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