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网 2026-04-08
----三年刑辩崎岖路,五案效果最显著(2023年3月一2026年3月)
一、王ⅹ,张XX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两案均在侦查阶段介入。对王ⅹ案,辩护人特意从山东烟台市调取了十年前其原始病历,并深入细致地研究案卷材料,合情合理地提出辩护意见,被公诉、审判机关釆纳,两人均被判处缓刑。
二、王X(中国名字,原名朴XⅩ)偷越国(边)境案。辩护人在拘留审查阶段介入。王X从xⅹ国脱北偷渡来华。后来山东XX市打工。期间与男青年李xx相恋,同居后生一女孩。后得知其母、兄已偷渡至东北亚X国且已成为小业主后,为与其母、兄相见并试图解决户籍问题,在相关多国蛇头共同策划指挥下,与天津、沈阳二人(均为东北亚xx国人)去云南XX县,企图偷越我国境去东南亚xx国,再偷渡去与之相邻的X国,后再展转去东北亚X国与其母、兄相会。在我边境被查后,唯一的要求是不被遣送回原国家(不被判处驱逐出境)。接案后,辩护人两赴云南边境。为给其家节省经费,在公诉阶段,经与辩护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协商,与云南XX县检察机关勾通联线,阅卷并复制了诉讼卷宗材料。庭审前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庭审中从王X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犯罪中所起作用、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分析了可不判处驱逐出境的条件和情节,同时强调了判处驱逐出境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尤其指出了王x之女系我国公民,判处王X驱逐出境不仅会给王Ⅹ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也会给我国该儿童的成长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辩护意见最终被合议庭釆纳。当庭宣布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没有单独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辩护人离庭后5日,王ⅹ即被刑满释放。回家与其幼小女儿相聚时,双方抱头大哭。
三、孙xx合同诈骗案。侦查阶段辩护人即提出本案并非诈骗罪,而应是合同诈骗罪(同一诈骗数额,两罪刑期相差很大)未被采纳。
公诉阶段,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人以合同诈骗罪定性的辩护意见。
审判阶段,一审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定性指控及辩护人的相关辨护意见,但对犯罪数额及适用相关司法解释的辩护意见未被釆纳,孙XX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上诉期内,孙XX对上诉已失去信心,但又心存不甘。咨询辩护人意见后,决定上诉。二审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对其减刑4年,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孙XX激动地流下了眼泪。
四、李XX寻衅滋事案。辩护人侦查阶段介入。两次会见犯罪嫌疑人,且多次向其亲属了解案情。因该阶段无法看到案卷材料,故向侦查机关提出,从会见时李XX的陈述及其家人提供的材料看,犯罪嫌疑人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望给予考虑。同时,申请对李ⅹx改变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侯审。侦查机关事实上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予以取保侯审。在期滿后于2026 年3月解除了对李ⅹⅹ取保候审,撤销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