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青岛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规定?青岛市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迁补偿政策 2018-04-17
导读:目前,集体土地征收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项为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规范性的法律、法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仍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法规,但补偿标准较低,显然不符合实际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相关法制部门正在制定当中,具体什么时间实施,尚不可知。
  青岛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规定?青岛市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以下为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相关内容。   青岛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规定?   1、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目前,集体土地征收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项为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规范性的法律、法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仍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法规,但补偿标准较低,显然不符合实际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相关法制部门正在制定当中,具体什么时间实施,尚不可知。为便于做好拆迁工作,各县市在参照国家法规情况下,因地制宜,自行制定并提高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如河北省出具了冀政(2008)32号文件。农村征收拆迁包括农用地和宅基地两个方面,下面一一分述:   2、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   因国家正在抓紧制定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新标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宅地地上房屋仅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相信新的法规出台后,可能完全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项目予以赔偿,再次我们将拭目以待。在这里我只是简单估算应该补偿项目:1、宅基地补偿费;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3、安置费和搬迁费;4、困难补助和奖励;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6、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青岛市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征收住宅房屋实行就地房屋补偿的,应补偿面积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按照被征收房屋面积给予补偿;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二十五平方米的,按照二十五平方米计算;  (二)增加十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  (三)被征收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四十五平方米的,按照四十五平方米补偿,差额部分按照征收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百分之五十支付房款;  (四)补偿房屋的公摊面积单独计入应补偿面积。补偿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前款规定应补偿面积的部分,按照补偿房屋的市场价格结算。   2、征收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以“1”规定计算的应补偿面积,按照征收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结算货币补偿金。其中,第四项的补偿房屋公摊面积,按照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应补偿面积之和乘以公摊面积比例计算。   3、征收住宅房屋实行异地房屋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供与按照“1”规定方法计算的货币补偿金价款相当的房屋供被征收人选择。存在差价的,双方应当结算差价款。   现在不少地方都会进行城市现代化规划,很多旧房、危房都会被拆迁、甚至会被强拆。更多的法律常识,欢迎来专业的律师咨询网站-大律师网了解详情!   (编辑:陈心雨)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常识

最新法律知识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