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这二证是房屋的权证明。没有这两个证,房屋的合法性和相关权益就不能够得到保证。当然,其交易的合理性也就可想而知。在实际中,我们如果存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需要买卖双方开购房转让合同,双方同时签字画押。如果感觉效力不强,可找公证处进行公证。。
(2)原始购房证明或赠与合同。如果房屋者不是通过购买得到的房屋,而是通过赠与的方式得到的,需要提交赠与合同。
(3)户口簿。如果已婚,需要提供夫妻双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如果已婚,需要提供夫妻双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其他材料。
房产过户审核标准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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