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国风险投资运行机制如何完善?

风险投资机制 2018-05-28
导读:所谓风险投资是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指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那么您们是否了解我国风险投资运行机制如何完善呢?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将对此问题作出了相关的详细解答。欢迎阅读下文,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人。

我国风险投资运行机制如何完善?

  (一)建立健全风险投资机制

  拓宽风险资本渠道,疏通融资“入口”,从制度上规范民间资本进入。我国以前的风险投资一直以国家财政资金为主,但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风险投资不可能得到大规模的发展。从国外的经验看,风险资本的来源多种多样,主要来自私人资本和民间资本,如欧洲风险资本的来源构成最大项为人寿、养老保险金占40%,而政府资金仅占2%;澳大利亚的风险资本结构72%来源于退休基金72%;美国的风险资本结构60%来源退休基金。

  虽然这些基金来源不一,但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可供借鉴:一是风险基金大多以基金形式筹集:二是风险基金大多是私募的民间资金,而不是公募的政府投资。

  (二)对风险投资活动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如美国对风险投资收益的60%免税;英国对风险投资信托实行全面豁免税赋;马来西亚对从事尖端技术领域的制造企业,5年内全额免除法定公司所得税;新加坡在风险投资最初的5到l0年完全免税,而且对风险企业造成的损失允许风险投资公司从所得税中扣除,这些经验、做法是值得借鉴的。

  (三)我国风险投资组织形式的现实选择

  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机构是以公司制的形式存在,虽然公司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根据当前的情况来看,公司制仍然会在一段时间内存在。所以我国风险投资组织形式的选择需分两步走:

  1、对公司制进行改造,引入民间资金。完善风险投资公司的运行机制,从国际经验来看,政府作为风险投资的资金供给者鲜有成功的案例,相反,由此引发的政企不分、投资效率低下不利于风险投资的发展。所以,应重视对民间资本的引导,在法律上扫除民间资本的进入障碍,并提供相应的保障。然后,完善公司运行机制,简化公司管理层次,以确保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准确性和实效性。真正做到两权分离,减少投资者对决策过程的干预,同时建立相应的机制使风险投资家所承担的权利和责任对等。

  2、创造条件,为有限合伙制铺路,有限合伙制在美国获得成功,其本身的优点也适应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从而许多学者建议我国也应该采用有限合伙制。然而,每个国家都有其特定的环境,适合别人的不一定适合我们。有限合伙制是否适合我国应该由市场的实践来决定,而不是由学者或政府来决定。一方面,推出相应的法律法规,承认有限合伙制的合法地位,并解决双重征税问题,以规范有限合伙风险投资公司的行为,保护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完善配套措施。我国的风险投资到底采用公司制还是有限合伙制,只有让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在同一个市场环境下同时运行与竞争,才能直观地看出到底哪种形式更有利于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的小编对我国风险投资运行机制如何完善的全部内容,当风险资本伴随着企业走过最具风险的阶段后,应该要有出口让其退出,进入下一轮循环。如需解决更多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常识

最新法律知识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