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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表 2018-07-24
导读:宁波地处东南沿海,位于中国大陆海岸线中段,长江三角洲南翼,东有舟山群岛为天然屏障,北濒杭州湾,西接绍兴市的嵊州、新昌、上虞,南临三门湾,并与台州的三门、天台相连,大量的人群被吸引而来,今天就请跟随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对浙江省宁波市工伤赔偿标准进行了解!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为: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浙江省宁波市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在宁波的从业人员遭遇工伤之后,不同程度的赔偿标准!如果您依旧对上述内容存在疑问,欢迎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编辑: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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