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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以后彩礼钱能要回来吗?彩礼在离婚时怎么分割?

结婚彩礼规定 2022-07-27
导读:结婚彩礼的给付,是全凭双方自愿的。可以在结婚之前给付,也可以不给付,当然具体给多少数额的彩礼也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的。但夫妻难免会有感情不和或其他原因而选择离婚,就会想把彩礼要回来。那么离婚以后彩礼钱能要回来吗?彩礼在离婚时怎么分割?接下来就跟着大律师网小编一起来了解这方面的知识点吧!
离婚以后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一)当事人双方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当事人双方虽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过的;

  (三)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

  适用上述第二、三情形的,需以双方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在离婚时怎么分割?

  关于彩礼分割与返还问题的法律规定彩礼给付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这与无条件的赠与不同,其实质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给付彩礼和收取彩礼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的。最高院司法解释也关于彩礼的返还做了明确的规定。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嫁妆的分割与返还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一般为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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