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父母被儿子打算不算家暴?

家庭暴力法律认定 2024-09-25
导读: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这种暴力行为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心理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是一个复杂而严重的社会问题,其定义、表现形式、受害者群体以及应对措施都需要我们深入了解和关注。

  父母被儿子打算不算家暴?

  父母被儿子打属于家暴,受害人有权报警并寻求法律保护。家庭暴力不仅限于夫妻之间,也包括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

  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很显然,儿子打父母的行为符合这一定义。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被家暴了应该怎么办?

  被家暴后,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保护自己:

  1、立即离开现场:确保自身安全,避免暴力进一步升级。

  2、寻求帮助:受害者可以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并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还可以向相关单位投诉,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也可以到当地家暴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福利机构申请临时生活帮助。

  3、收集证据:如医院病例记录、检查照片、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录音、邻居朋友的证言等。有报警过的,保留好报警记录,这些将成为有力的证据。

  4、医疗救治:受伤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保管好相关证据,如诊断证明、医药费收据等。

  5、法律咨询与诉讼:可以去当地调解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法律帮助和支持;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确保自身安全;如果情况严重,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过错赔偿。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八条,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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