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法》中涉及到财产分割,与“净身出户”有相关性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在《婚姻法》第19条中有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的财产归属。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签订合同,约定财产如何分配,如果约定了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的话合同可以是有效的。有些人就因此拿出所谓的“忠诚协议”,约定一旦对方出轨、暧昧就净身出户,但这种协议实际上是没有太大法律效力的;所谓的“暧昧”等净身出户的前提条件其实也是不太好界定的。
2、在《婚姻法》第46条中规定,因夫妻中一方有重婚、非法与第三人同居、家暴、虐待家庭成员等行为而导致对方提出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个“赔偿”其实就是指过错方少分财产,如果是“情节严重”的,也可能达到过错方净身出户的效果。
看起来很容易,但大家想一想这些其实都很难举证,重婚或非法同居并不是出轨这么简单就可以认定的,需要有充足的证据,比如两本结婚证;家暴和虐待也并不是夫妻打一架或者推搡就可以判定的,需要经过医学鉴定。
3、婚姻法第47条也规定,在离婚时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时,可以判决少分或不分财产。很显然的,这里的“不分财产”与我们说的“净身出户”的效果是最接近的。同样,要以此为理由让对方净身出户,也必须拿出充分的证据,不能只靠猜想。
净身出户需要什么证据离婚转移财产可判净身出户,但是有一个前提是,你必须掌握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那么要怎么收集这些方面的证据呢?
1、虚构债务
对于制虚构债务的,列出提问要点,与债权人对质,要注意这几点:
1)询问细节问题
2)债务的发生时间
3)必要时做笔迹鉴定
4)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2、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
恶意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例如房屋、股份,掌握证据后可以向法官主张行为无效。
3、私自转移存款
类似于指导性案例中雷某某,另一方需要知道配偶的身份证号,并注意存折线索、开户行等,在审判阶段可以通过查询方式查询转账记录,所有转账信息都可以查清
4、注意对方收入状况
对方收入很高,但是却不见存款时,另一方平时可注意搜集线索,必要时由律师出面调查,法院审判阶段也可要求对方说明收入的用途。
5、私自馈赠、买卖
如果出现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赠与第三人的情况,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并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处分夫妻重大共同财产,私自处分严重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