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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2020-02-21
导读: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那么2020年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跟着大律师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分割方式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

  2、协议分割指双方自己决定如何分割,可以自愿签署分割协议。

  3、判决分割指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具有法律效力。

  4、分割原则:一般情况下夫妻财产一人一半,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有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5、如果有婚前协议的要考虑协议,赠与一方财产不予分割,一方生活专用品不予分割。

  6、婚前房产不予分割,父母赠与一方房产不予分割,婚后共同买房,不管房产证上有无名字都是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原则编辑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有哪些?

  1、确定分割的原则和标准;

  2、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义务较多的,可以要求补偿,多分些财产;

  3、对方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4、离婚后一方生活有困难,可以从帮助的角度多分些财产;

  5、跟子女的一方、妇女一方,在分房、财产可适当照顾;

  6、财产分割最好找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人或律师做中证人,主持分割。

  要区分所分割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分割按份共有的财产是财产共有的按已有的份额进行分割,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是财产共有人先确定每个财产所有人的份额,后按确定的份额进行分割。其次,产权必须明确、清楚。再次,协议书内容要符合均等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另外,对不宜分割或分割有损其价值的财产,协议当事人可采取折价补偿等方式处理。共有财产分割后,当事人一方要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若该财产与其他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分配使用的,其他原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

  具体的应包括:(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五)一方或双方对外享有的债权。

  以上便是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相关法律常识,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致电咨询大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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