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知情同意权包括了什么?
患者知情同意权主要包括:病情了解权、治疗措施的知悉权、医疗费用知晓权、医疗资料知情权、医疗争议知情权。
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以及其他与治疗相关的信息,并在此基础上自愿作出是否接受治疗或选择何种治疗方案的决定。
【相关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患者行使知情权被阻止了怎么办?
当患者行使知情权被阻止时,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调解与投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区分情况并协商:家属及患者应区分被阻止的信息是否会对患者病情产生不利影响,并与医护人员进行协商。如果信息不涉及患者的不利影响,医护人员应予以告知。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无果,且医护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告知相关信息,患者及家属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医护人员承担相关责任。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调解与投诉:患者及家属还可以向医院管理层或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并寻求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可以明确提出自己的知情需求,并要求医院方面给予合理解释和补偿。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实现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的方式有哪些?
实现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口头告知形式:这种方式通常用于一般药物治疗、常规临床检验、手术中遇到紧急或需要及时变更情况以及紧急抢救措施等场景。
2、书面告知形式:这是实现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主要方式,也是原则形式。它涵盖了手术通知、输血通知、特殊检查通知、麻醉术通知、使用特殊药物通知、特殊治疗通知、医学实验通知、特殊医学教学通知等。
3、行为认可:在某些情况下,虽然医疗机构在提供一般医疗服务时未给予明确告知或充分告知,但患者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知道或应当知道服务的性质与特点,且没有提出异议并继续接受服务,这也可以视为患者行使了知情同意权。
【相关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温馨提示〗了解法律知识可以帮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应对法律问题,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