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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死刑复核,复核死刑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死刑复核 2018-01-05
导读:一、什么是死刑复核 1、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 二、复核死刑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五十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 ······
  死刑复核程序是罪犯被执行死刑前的最后一道保障,那么你知道什么是死刑复核?复核死刑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如果不清楚的可以阅读下文由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   一、什么是死刑复核   1、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   2、死刑复核有以下特点:   (1)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   一般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后,判决就发生法律效力。而死刑案件除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外,还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复核并核准的死刑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从这一意义上说,死刑复核程序是两审终审制的一种例外。   (2)所处的诉讼阶段特殊   死刑复核程序的进行一般是在死刑判决作出之后,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之前。相比较而言,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理时间是在起诉之后,二审判决之前;审判监督程序则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后。   (3)核准权具有专属性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进行死刑复核的机关只有最高人民法院。而其他审判程序与此不同:一审案件任何级别的法院均可审判;二审案件中级以上的法院均可审判;再审案件原审以及原审以上的法院均可审判   (4)程序启动上具有自动性   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启动都遵循不告不理原则:只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人民法院才能启动第一审程序;只有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或者被告人、自诉人提起上诉,人民法院才能启动二审程序。而死刑复核程序的启动既不需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者抗诉,也不需要当事人提起自诉或上诉,只要二审法院审理完毕或者一审后经过法定的上诉期或抗诉期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检察院没有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就应当自动将案件报送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复核死刑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五十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   (2)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   (3)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4)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5)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6)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2、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核实证据或者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死刑复核,复核死刑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些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到大律师网进行在线律师咨询。(编辑:Sak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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