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可以。
一、双方协商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协商后,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39、40条规定,法定解除的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存在劳动者的身心受到损害的情形
例如,用人单位为提供安全措施造成工伤或患上职业病。
2、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原因,多次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或者故意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用人单位按合同约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或缴纳的社会保险项目不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例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只能上两次厕所,每次如厕时间不超过两分钟,否则每超过一分钟扣10元;要求员工的用餐时间在10分钟之内,不得超时,超时扣钱等。这都是一些不合理、不合人性化的规定,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5、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6、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7、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8、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9、劳动者因违法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今,已经不存在所谓的终身制合同,我们要弄明白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情形,更好地保护自己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