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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房产纠纷该找哪些部门维权?

遗产继承纠纷 2018-07-11
导读:我国房产纠纷案件呈逐年大幅上升趋势,包括:房屋产权纠纷,城镇商品房屋买卖纠纷,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房屋租赁纠纷,房屋抵押、典当纠纷,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等。那么发生房产纠纷该找哪些部门维权呢?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将对此问题整理了相关的资料,欢迎阅读下文了解。

发生房产纠纷该找哪些部门维权?

  房产纠纷有两种合法途径解决,一种是可以找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另一种是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来保证你的合法权益。

房产纠纷问题通常有哪些?

  1、一般质量问题

  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由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做与赔偿损失责任,逾期交付的,应当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交付后质量问题产生或隐蔽瑕疵暴露的,出卖人应当承担保修责任,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2、迟延交付房屋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在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不过在现实中,反映开发商延期交房的很多,但要求退房的却很少。在逾期交房的博弈中,开发商总是大赢家。

  3、房屋质量不合格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和规划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验收合格与规划验收合格包括公共设施、绿化、道路、停车场等整体验收,还包括取得规划、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房屋,并请求解除合同。房屋交付后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主张相同权利。同时,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配套设施迟延或者不能交付

  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水、电、气、暖、通讯、有线、宽带等;配套公共设施包括停车场、道路、花园、绿化会所等。基础设施完备是买受人正常居住必备条件,如该设施缺乏,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房屋,逾期交付的,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5、房屋有关资料不完备

  房屋交付时,出卖人需提供下列资料:

  (1)政府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较权威地证明房屋业已竣工验收合格;

  (2)房屋测绘机构出具测绘资料,该资料用于权属登记,也可以确定实测面积与约定面积之间的误差;

  (3)《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前者是出卖人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后者是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的文书。

  出卖人未提供第(1)(2)项资料时,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房屋;未提供“两书”时,不构成拒绝接受房屋的条件。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的有关“发生房产纠纷该找哪些部门维权”的全部内容,房产纠纷有两种合法途径解决,一种是可以找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另一种是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来保证你的合法权益。如需解决更多法律相关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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