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子女能继承吗?
小产权房通常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屋。此类房屋不具备完整物权,不能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意义上的合法遗产进行法定继承。
虽然房屋本身无法纳入遗产范围,但建造者或实际占有人对该房屋享有事实上的占有、使用权益。在其去世后,其近亲属如子女可基于家庭共有或事实继承关系继续占有使用,但该权利不具有排他性,亦不受物权法保护。
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不支持对小产权房的确权或分割请求,仅可在家庭成员间就实际使用达成协议。如发生争议,裁判机关通常以“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为由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小产权房因缺乏合法产权属性,不属于本条所指“合法财产”。
小产权房能过户改名吗?
小产权房因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未纳入国家统一不动产登记体系,故无法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或权利人变更手续。无论买卖、赠与或继承,均不能通过法定程序实现“过户改名”。
即使买卖双方签订转让协议,该协议仅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效力,不能产生物权变动效果。受让人无法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权利,亦不能凭此协议要求行政机关办理产权变更。
部分地方曾尝试对特定历史形成的小产权房进行确权试点,但须满足规划合规、土地性质转用、补缴费用等多项条件,且政策具有极强地域性和临时性,不具普遍适用性。普通小产权房仍处于不可交易、不可登记状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小产权房因用地和建设程序违法,属于不予登记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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