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法院裁定或未履行法定征收程序的强制拆除,一律视为违法。无论是行政机关直接实施,还是委托第三方执行,法律责任均由委托方承担。
被强拆人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要求赔偿房屋价值、屋内财产损失、搬迁安置费用等全部直接损失。法院通常支持按市场评估价进行赔偿。
除赔偿外,实施强拆的行政机关可能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相关工作人员如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情形,将面临警告、记过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如果强拆过程中采取暴力手段,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毁,可能触犯刑法。例如,殴打村民致重伤、非法拘禁逼签协议、偷拆毁物等行为,已纳入刑事打击重点。
2026年司法政策进一步收紧,对五类恶性强拆行为明确可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刑罚可达无期徒刑,彰显国家对公民财产权的严格保护。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禁止非法征收、征用、侵占、破坏他人财产。
并非所有强拆都构成犯罪,但具备特定情节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在未达成补偿协议、未通知住户的情况下强行拆除,且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如果公职人员在强拆中滥用职权,超越法定权限或违反法定程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可构成滥用职权罪。
采取断水断电、威胁恐吓、非法拘禁等方式逼迫搬迁,可能同时触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026年新规特别强调,对“趁无人偷拆”“伪造签字”“虚增亲属补偿”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以诈骗罪或贪污罪论处,量刑从重。
司法实践中,只要强拆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且主观上存在故意,就具备刑事追责基础。群众报警后,公安机关必须依法立案侦查。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遭遇强拆后,首要任务是固定证据。包括拍摄现场视频、保存房屋及物品清单、记录强拆人员身份信息、收集政府公告或通知文件等。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毁损财物行为立案。同时,可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主张行政赔偿。
如果强拆系由村委会或开发商实施,仍可推定其受行政机关委托,起诉相应政府机关。法院通过“强拆主体推定”规则,倒逼行政机关承担责任。
维权过程中,切勿采取暴力对抗,应通过法律途径理性主张权利。必要时可申请法律援助或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提高胜诉概率。
国家已建立强拆案件快审快赔机制,部分地方法院设立专项合议庭,确保被拆迁人及时获得救济。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强拆不是简单的拆迁纠纷,而是涉及公民基本财产权的重大法律问题。任何未经法定程序的强制拆除,都是对法治原则的践踏。公民应增强权利意识,善用法律武器维权;公权力机关更须恪守程序正义,杜绝以“效率”之名行违法之实。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公平征收、和谐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