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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医疗事故鉴定处理程序 2024-10-06
导读: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2024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时,可以考虑申请再次鉴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在医疗事故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以法院的最终鉴定结果为准。

  在申请再次鉴定时,应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和证据,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异议。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的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依法鉴定原则:鉴定过程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鉴定人员的资格、抽取、回避等程序需符合法定要求。违反依法鉴定原则的,卫生行政部门有权要求重新鉴定。

  2、科学鉴定原则:鉴定应基于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确保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3、独立鉴定原则:鉴定过程应独立进行,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扰。鉴定人不得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财产或其他利益。

  4、合议制原则:鉴定组人员应为单数,以确保决策的有效性。鉴定结论需经鉴定组半数以上成员通过。鉴定过程应如实记载,确保鉴定程序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5、两鉴终鉴原则:医疗事故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再次鉴定在行政处理上被视为终极鉴定,当事人不得再次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鉴定。

  6、公开、公正、及时原则:鉴定活动、材料应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涉及个人隐私除外)。鉴定委员会应平等对待医患双方,确保鉴定过程的公正性。鉴定工作应及时进行,避免久拖不决,影响医患双方权益。

  【相关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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