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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手续,办理遗嘱公证要准备哪些材料

遗嘱公证 2018-04-26
导读: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很多人担心在自己死后,因为遗嘱导致家人不和或失效等问题,会选择做遗嘱公证。那么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手续,办理遗嘱公证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接下来请跟随我们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
  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那么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手续,办理遗嘱公证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接下来请跟随我们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一)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可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需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有:   1、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   2、要请求公证的事项和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此外,立遗嘱人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到公证处受理   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公证人员认为立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   (三)公证员审查遗嘱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不少于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须见证人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立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表述遗嘱内容,公证人制作出书面材料,经立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在场的公证员和立遗嘱人签名,并注明设立遗嘱的年、月、日。   (四)批准出证   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五)公证书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六)领取遗嘱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二、办理遗嘱公证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须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件及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遗嘱公证需要哪些手续,办理遗嘱公证要准备哪些材料的全部内容,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可委托他人办理。如需解决更多法律方面的困惑,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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