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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纠纷如何处理?

著作权纠纷 2018-05-31
导读:著作权可以起到帮助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有效行使权利,它是一种无形的权利,同时是用有形物体现的,包括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侵犯他人著作权如同偷盗他钱财。那么您们是否知道著作权纠纷如何处理呢?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将对此问题作出了详细的相关知识的整理,欢迎阅读了解。

著作权纠纷如何处理?

  (一)和解

  当事人有自行解决的意向,可以协商处理版权纠纷。

  (二)调解

  根据《著作权法》第52条第1款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是纠纷当事人按照自愿的原则,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当然,达成协议后,很可能也会出现一方反悔、不执行调解协议,调解失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

  (三)仲裁

  根据《著作权法》第54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是仲裁机构依法行使的解决著作权纠纷的法律行为,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只有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才可以提起诉讼。

  (四)诉讼

  诉讼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主要用于:

  1、当事人直接因著作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通过调解达不成协议或者一方在达成协议后反悔,另一方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3、一方不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提起诉讼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的时效期为2年,超过2年失去胜诉的机会。

延伸阅读:在怎样的情况可以免费使用著作权?

  著作权未经作者许可可以免费使用情形: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广播电台、期刊、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经济、政治、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作者若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应除外;

  5、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6、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7、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12、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的有关“著作权纠纷如何处理”的全部内容,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是纠纷当事人按照自愿的原则,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当然,达成协议后,很可能也会出现一方反悔、不执行调解协议,调解失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如需解决更多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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