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信仰律师,大学本科学历及法学学士学位,同时获得经济学双学位,自2020年起开始执业。办案数量700+,
1、代理石某离婚纠纷案件,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态度,通过详尽的证据收集和精准的法律分析,成功说服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代理刘某抚养费纠纷,巧妙运用法律策略,即使在父母未离婚的情况下,也成功为原告争取到应得的抚养费,彰显了其处理复杂家庭关系的专业能力。
3、代理蒋某离婚纠纷案件,针对双方虽已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特殊情况,通过细致入微的调查和有力的法庭辩论,最终促使法院判决被告全额返还彩礼,实现了公平正义。
4、代理周某继承纠纷案中,凭借对遗嘱效力的深刻理解和严谨的法律逻辑,成功质疑了原告提供的遗嘱的有效性,最终法院采纳了其观点,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分配了房产,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5、代理孙某赠与合同纠纷案件,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她人存在不正当关系,通过前往深圳、杭州调取微信、支付宝流水,辗转多家银行调取流水,最终避免孙某70余万元的损失。
6、代理何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针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权,一审法院仅支持当事人部分诉求,王信仰律师通过查阅执行卷宗,向二审法院阐述法律观点,据理力争,最终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当事人全部的诉讼请求。
7、代理王某离婚纠纷案件,女方否认出轨事实及婚前房屋存在增值情况,经过梳理证据及申请法院对房屋价值评估,最终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女方少分,并分割了女方婚前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女方向王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8、代理冯某撤销婚姻纠纷案件,女方婚前隐瞒患有精神病的事实,婚后精神病复发,通过和法院沟通,前往多家医院调取女方住院病历材料,成功撤销婚姻,女方向冯某返还彩礼。
9、代理原告陈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详尽的证据收集和举证,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2万元、违约金44000元和律师费,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0、代理武某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在被告不认可与原告配偶存在不正当关系的情况下,成功说服法官,使被告返还原告16万余元。
11、代理河南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鉴定确定工程量,并多次详细举证,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服务费10余万元,避免了原告的损失,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12、代理孙某赡养费纠纷案件,被告称孙某有退休金,且被告没有经济收入;原告认为孙某常年患病,退休金不足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被告没有经济收入不是被告拒绝支付赡养费的事由,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孙某支付赡养费。
13、代理周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案件,因燃气公司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供应的燃气与燃气罩接口处松动,导致燃气泄漏,发生爆炸,造成周某损伤。经过详细的取证、鉴定和说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周某赔偿二十余万元,适当减轻了周某家庭的经济负担。
14、代理被告范某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向范某支付十万元,并称该款项是委托范某购买家具家电。因范某未完成委托事项,原告要求范某返还十万元。接受范某的委托后,详细地了解了双方之间的关系、款项的性质和用途,最终认定款项的性质系赠与,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15、代理崔某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崔某向被告支付彩礼十余万元,被告虽然与崔某共同生活两三年,但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未生育子女。根据崔某支付的彩礼数额、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以及是否存在过错,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向崔某返还7万余元。
8.代理刘某法定继承纠纷案件,接受刘某二审的委托,认真地查阅了一审卷宗,一审法院遗漏了必要的诉讼参与人,最终二审法院采纳我方观点,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为刘某争取了更大的利益。
16、代理彭某工伤案件,彭某在干活时受伤,但公司仅支付医疗费,其余费用拒绝支付。接受彭某委托后,经过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为彭某争取了二十万元,解决了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维权困难的问题。
17、代理司某离婚纠纷案件,原告起诉司某离婚,认为司某嗜酒如命,要求与司某解除婚姻关系,并主张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原告。接受司某的委托后,了解司某的诉求,认为司某在与原告结婚之前便存在饮酒行为,此后也多次戒酒,不会对他人产生影响,最终为司某争取到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司某非常满意和认可。
18、代理方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方某起诉杨某偿还借款100万元,被告称不存在借款,给付的100万元并非现金,而是赌博的筹码,最终经过举证、质证、激烈的法庭辩论,法院判决被告杨某向原告方某偿还借款100万元及利息,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和公正。
19、代理25名农民工向包工头索要工资,最终法院判决包工头和劳务公司向农民工支付37万余元,并在春节前帮农民工拿回了37万余元的血汗钱,送上了锦旗并表达对工作的认可和感激之情。
20、代理徐某赠与合同纠纷,徐某与袁某确认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徐某向袁某转款,最终双方因性格不合分手,袁某不愿意返还恋爱期间大额的花销,接受徐某委托后,认为徐某向袁某的大额转款,均是以结婚为目的,附条件向袁某的转款,现袁某拒绝与徐某登记结婚,徐某的目的无法实现,最终法院判决袁某向徐某返还了大额款项,减少了徐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