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屋交易的频繁,房产市场上的买卖纠纷不断,尤其在调控政策频繁出台的背景下,法院受理的房产纠纷更是逐年递增,了解到房产市场的交易存在着一些信息不对称现象,许多购房者对房屋产权不够了解,对所需要的手续也不清楚,如果没有相关约束,时常容易和开发商或者房屋原产权人发生纠纷。那么2018房屋买卖过程中必须查清产权再交易!
看点
因房价波动而毁约、违约者被判高额赔偿
2014年12月9日,房主梁XX与购房者陈XX经中介公司介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梁XX将其所有的房屋作价238万元出售,合同约定,如果买方不能按合约买入该物业,或者因违约而无法买入该物业的,应向卖方支付售价10%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当日,买家陈XX向梁XX支付了定金5万元。后由于陈XX未按约定到中介公司办理银行按揭申请手续,被梁XX告上法庭。庭审中,梁XX明确表示其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主张权利。
梁XX与陈XX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各方均应依约履行各自的义务。陈XX不按合同及附件的约定办理银行按揭申请手续,且拒收梁XX委托律师向其发出的律师函。合同因陈XX的违约行为解除,陈XX应承担违约责任。故判决陈XX应支付违约金23.8万元,扣减陈XX已付的定金5万元,还应支付违约金18.8万元给梁XX。
律师说法
在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契约”精神,做到诚信交易。市场交易总有涨有跌,不管房价是上涨还是下跌,契约精神都是人们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应该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也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看点
二手房买卖谨防户口、产权等潜在风险
二手房虽然价格实惠,但如果购房者经验不足、对相关法律知识缺乏了解,往往容易忽视潜在的法律风险,导致纠纷甚至财产损失。
装修入住近六载 办证愿望竟成空
2008年,齐XX了解到刘XX有套房屋要出售,刘XX表示自己已经离婚,要卖的房屋房产证是登记在她的名下。齐XX与刘XX谈好了价钱为20万元,先支付19万元,待过户后支付剩余1万元。双方口头谈好后,齐XX向刘XX支付19万元,之后便于2009年拿了钥匙装修入住了。6年来,齐XX多次催促刘XX办理过户,但刘XX一直以房产证找不到或丢了为由来推脱。就这样到了2015年6月,齐XX莫名被刘XX的前夫起诉要求搬离房屋。
原来,刘XX在与前夫离婚时已经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约定涉案房屋是归其前夫所有,但刘XX并未将这一事实告诉齐XX。法院经审理认为,刘XX与前夫离婚时,法院的调解书明确了房屋属于其前夫所有,刘XX无权处分,如果齐XX认为刘XX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可通过另案起诉。最后,法院于2015年8月判决齐XX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90日内将房屋腾退给刘XX前夫。齐XX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对该案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
买房人在购买房屋前一定要审查对方的产权情况,在无法判断其真伪的前提下可以委托律师前往房管部门查询其产权登记情况、去民政部门调查其婚姻登记情况,以确定是否婚内财产,卖方是否有权单独出售,如果为婚内财产要求对方的配偶出面表明是否同意出售涉案房屋,方能向对方支付购房款。
买房为让孩上学 户口迁入却遇阻
戚XX在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附近幼儿园和小学的房子。签订协议时,他声明要求该套房的户口必须腾空以便于其全家户口的迁入。卖家林XX承诺,自己家人的户口从未落户于此,并签署了承诺书做保证。戚XX高兴地付了房款并要办理房产过户,但在办理户口时却被告知该套房产上有阮XX等人的户口,必须要阮XX等人迁走户口,才能办户口迁入。
经卖房人林XX确认,原来这套房子在林XX之前还有一个主人阮XX。戚XX和妻子眼看孩子就要到上幼儿园的年龄,买了房子户口却没有着落,只能将林XX等诉至法院。
律师说法
在二手房买卖中,购房者要与出售人一起前往户籍部门查询房屋上登记户口的情况,确定该房是不是空户。如果不是空户,需要对原有户口的迁出期限、地点等做详细约定,更要在合同中明确户口迁出问题的违约责任,以确保发生纠纷后可以获得相应的违约金,甚至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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