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2)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3)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4)公证证明
(5)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一、热情礼貌接待来访者,依法解答有关法律咨询;
二、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法律援助人员不向受援人收取钱、物,不牟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四、自受理法律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获得法律援助:
1、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伤残军人证、抚恤待金领取登记证或其他有效救济证明的;
2、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劳动报酬及抚恤金的;
3、申请人是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的。
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视为“困难”申请法律援助:
1、持有下岗证的当事人;
2、享受政府低保家庭成员;
3、持有残疾证的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
4、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武汉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的家庭成员;
5、从事不稳定低收入被雇佣的外来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