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19年私自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产赠与小三行为有效吗?

2019-02-13
导读:自古以来,不管在什么时候房子都是很重要的,因为有房才有家,而夫妻之间买房就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问题,很多人有个疑问,那就是已婚后在外有小三,想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为小三购买一套住房作为保障,那么,私自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产赠与小三行为有效吗?夫妻婚前买房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私自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产赠与小三行为有效吗?

  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显而易见的:赠与行为无效。

  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赠与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

  举个例子,出轨方无偿赠与“小三”财产并不属于日常生活需要的范畴,且通常配偶方也不知情,而 “小三”作为受赠方无偿取得财产,亦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在此种情况下,只要无过错的配偶一方对出轨方的赠与行为不予追认,该行为即侵犯了无过错方作为财产共同所有人的利益,是无效的,无过错方当然有权要求“小三”归还受赠财产。

夫妻婚前买房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前买房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前出已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婚后才办理了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并不是婚后办理的产权证就是共同财产,因此婚前购房婚后房产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属于共同财产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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