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转让著作权所得属于财务上的转让无形资产所得,应该属于公司收入,应当依法纳税,但是转让金额由双方协商,只要在合理范围内都是可行的。无偿转让也可以,关键是权利人同意,如果是公司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同意。但有一个问题,如果是企业为了逃避债务恶意低价或无偿转让相关权利人可以要求撤销该转让。
1、申请人应先办理转让登记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2、办理转让时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留存一份,保证与后面程序中需要用的材料内容一致;
3、到相关的登记大厅办理转让或者通过邮寄办理;4、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表应当采用原始格式,按照相关规定签章;
5、著作权人是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交有效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且加盖单位的公章;
6、著作权为个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交非职务开发证明。
1、计算机软件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4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的终身至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3、单位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未发表的,《条例》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