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办理婚迁户口在有的地方是不能立即办理的,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在你确定你所问的婚迁户口的迁入地没有时间限制的就可以按下面的步骤办理各种手续:
1、先要去迁入地所属县级公安局领取一份《户口准迁审批表》如实填好;
2、以你老公家户口本户主的名义写三份你和你老公因为结婚需要把你的户口迁过来投靠你老公请求落户的书面申请送给迁入地所属的村(居)委会,派出所,公安局,如果是在农村的话还得多写一份送给村民小组,要他们逐一同意你的落户申请才行;
3、去迁入地所属县级公安局的办证大厅把你所有的材料送给办事人员查验,他们就会打印《户口准予迁入证》给你,《户口准予迁入证》共有三联,一联是公安局自己存档,一联是给迁出地的派出所,一联是给迁入地派出所;
4、去户口迁出地所属派出所将户口迁出,就是一张打印好的包含了迁出人员所有的户口身份信息的《户口迁移证明》;
5、去户口迁入地的所属派出所上户,准备好两张免冠相片,上户时录入户口信息时要用。
(一)离婚后分户申请的条件
1、除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户;
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购)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
由于要求分户的男女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因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如果房子已经分给或判给了一方,另一方 就需要把户口迁移出来,如在当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亲属,应将户口迁到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处。如果没有,则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责任区民警调 查核实后,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
(二)离婚分户要交的材料
去派出所办理离婚分户、迁户手续时需要带以下材料:
1、本人离婚分户申请书;
2、单位(村居、小区)证明;
3、结婚证、户口簿、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