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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材料有哪些?

2019-08-26
导读:现在很多人都有创业的想法,但是对于公司的设立并不是很清楚。所以今天大律师网小编来给大家讲讲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材料有哪些等知识内容,欢迎阅读。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一、审批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二、审批机关

  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三、申请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四、提交材料目录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纪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公司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领取收件凭据;

  4、工商机关在收件后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5、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5日内到工商局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六、审批时限

  1、工商机关收件后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2、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于5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材料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需要提交的设立登记申请材料有:(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公司住所证明;

  (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股份公司设立方式

  一、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3、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4、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二、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1、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

  2、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进行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进行募集设立。

  3、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35%的比例。

  4、募集设立在程序上较为复杂。

  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比较:

  1、发起设立比较适用于中小型企业,设立程序较为简单,社会影响性小,像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都可以选择发起设立。

  2、募集设立程序较为复杂,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性,稳定性较差,因此往往只适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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