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遭遇被公司非法辞退的情况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是否选择劳动仲裁劳动者自主选择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公司非法辞退员工的取证:
1、你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你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你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你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你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