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方面来看,并没有强制要求夫妻离婚之后一方必须要将自己的户口迁出。离婚后户口的问题,一般是男女双方协商。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一般是跟随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走的。
离婚与迁户口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并且我国的法律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你可以不迁,只要与你离婚的男方没有意见就可以了。但是一般建议你迁户口,为避免日后出现麻烦和纠纷。
1.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在现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离婚后户口迁出的一方往往是女方,如果在离婚时户口没有迁出但已再婚,可将户口迁至再婚的地方。
3.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还可以留在男方处,夫妻办理离婚时,会在户口上加盖“离婚”公章。
4.符合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单立户口条件的,可以申请单立户口。
户口,通常称之为户籍。《辞海》(1989年版)中对户口一词的解释是:“住户和口的总称,户有户主,户内每一成员(即人)称一口”。户口指的是户数和户内的人口数。
离婚后女方迁出户口的程序如下: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当事人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其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