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如果办理共有房屋登记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夫妻房产证只写一人名字,在登记时只写一人名字登记为“单独所有”,办理房产证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其中一方出具放弃房产的书面承诺。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1、初始登记
商品房交付使用起60日内,开发商需将办理产权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主管部门,并进行初始登记。
2、领取申请表
到开发商处领取《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并填写,之后开发商会在表格上签字盖章。
3、拿测绘表
前往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持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
4、交维修基金和契税
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并保留好缴纳凭证,缴纳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
5、提交资料
提交房屋买卖合同、房款结算确认书、身份证明、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等资料。
6、缴纳税费
办理房产证需要缴纳一定费用,比如登记费、测绘费和印花税等。
7、领取房产证
按照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通知书上的时间去领取房产证。
(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四)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五)已婚的购房人: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六)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