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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犯罪中止应当如何处罚?

2020-01-16
导读: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下面跟着大律师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犯罪中止应当如何处罚?欢迎阅读了解。

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犯罪中止的种类

  (一)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

  1、预备中止

  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杀人买刀后中止。

  2、未实行终了的中止

  即发生在行为尚未实行终了时的中止,如强奸行为人基于被害人的说服而停止犯罪。

  3、实行终了的中止

  即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的中止。如投毒杀人等。

  (二)根据行为人是否以积极的行为中止自己的犯罪行为,可分为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

  1、消极中止

  消极中止是指自动的放弃犯罪。

  2、积极中止

  积极中止是指行为已经实行终了但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有效的防止结果的发生的中止。

犯罪中止应当如何处罚

  在英美法系中,对犯罪中止通常作未遂处理,在处罚上也不作任何特别考虑。对于中止犯,各国刑法的规定几乎是一致的,即不是免除其刑,就是减轻其刑。例如,《日本刑法》第4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未遂的,可以减轻其刑,但基于自己的意志而中止犯罪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刑罚”。《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刑法典》第24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主动阻止犯罪完成的,不因犯罪未遂而处罚。如该犯罪没有中止的行为也不能完成的,只要行为人主动努力阻止该犯罪完成,应免除其刑罚”。《意大利刑法典》第56条规定“如果犯罪人自愿中止行为,只有当以完成的行为本身构成其他犯罪时,才处以该行为规定的刑罚”,“如果自愿阻止结果的发生,仅处以犯罪未遂规定的刑罚并减轻三分之一至一半”。

  从中国刑法的规定来看,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显然,中国刑法也同许多国家的刑法一样,对中止犯,是“应当”从宽,并且,从宽的内容也差异极大,中止犯至少可以得到减轻的待遇。各国对犯罪中止的处罚均远轻于对犯罪未遂的处罚。这是一个奇怪的现象,东西方文明的激烈冲突,各国法文化传统以及刑法价值观的巨大的差异,在这一点上都烟消云散。各国立法者庄严宣布:对中止犯就应大幅度从宽处理。尤其在中国刑法中,犯罪中止不仅比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的处罚轻,而且与整个刑法所规定的其他法定从宽情节相比,也是独一无二属于最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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