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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怎么处罚?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多少可以定罪?

2020-03-06
导读:在我们生活当中,有的人因为失去理智或者报复心过激,直接做出了故意损坏他人的举动,这一行为若是严重的话,可以判刑,那么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怎么处罚?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多少可以定罪?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怎么处罚?

  首先,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应当叫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多少可以定罪?

  一、故意毁坏他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犯故意破坏财物罪

  (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因此,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规定了最低门槛即5000元。

  但是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作出统一的明确规定。

  各地地方法院、检察院作出了一些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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