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规定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1、契税
缴税标准:首套90平及以下,计税价×1%; 首套90平以上,计税价×1.5%;二套房计税价价×3%。
2、增值税
增值税及附加的征税标准: 增值税=计税价÷(1+5%)×5.65%
3、个人所得税
满五唯一免征
满五是指房子房产证从出证开始算时间满5年,唯一是指家庭在深圳市唯一住房。买二手房最好选满五唯一的,可以节省一笔个税。
不满五年或者满五不唯一:
a)个人所得税=(计税价-原登记价)*20% 或者
b)个人所得税=(计税价-增值税)*1%
4、中介费
中介费通常报的时候都是3%,但是中介费是可以谈的,在房屋总价高或者市场淡季的时候,中介费都有一定的议价空间,一般房子总价的1%-2%左右。
5、印花税
6、评估费
一般按照评估总额的万分之五收
7、其它费
1.了解房屋情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申请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