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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冒领养老金司法解释有哪些?冒领养老金算不算犯罪?

2020-03-14
导读:养老保险是居民安享晚年保障之一。近年来,很多老人都可以领取养老金。好的事情总是带着坏事,冒领养老金的情况也越来越多,造成社保资金的流失。那么,关于冒领养老金司法解释有哪些?冒领养老金算不算犯罪?如何预防冒领养老金现象?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冒领养老金司法解释有哪些?

  2014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有关负责人进行了专门的司法解释,并列举了7种骗取养老金的行为:

  一 、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

  二 、遗属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遗属抚恤金;

  三 、冒用他人档案材料或伪造人事档案材料参保退休骗取养老金;

  四 、退休人员被判刑、失踪,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

  五 、伪造死亡证明、虚构死亡时间,骗取养老金及丧葬费;

  六 、虚构劳动关系,伪造参保资料办理参保补费手续骗取养老金;

  七 、其他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养老金的行为。

冒领养老金算不算犯罪?

  冒领养老金属于诈骗行为,严重属于犯罪,可以追究刑责。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诈骗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采用诈骗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诈骗罪,予以立案追究。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因此,只要达到2000元以上,就可以追究刑责。

  《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如何预防冒领养老金现象?

  1、建立完善的稽查制度,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加强对养老金发放的稽查。每月对社会化发放的人员、金额认真核对;每年对退休人员进行一次资格认证,我县对异在居住人员采取退管系统协助认证,以及寄照片、QQ视频等多种方法,对本地年老、因病不能自理的上门认证。并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对冒领者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真正使法律起到震慑作用,使企图冒领骗取养老金者,望而却步。

  2、建立协查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加强三个层次的密切配合:(1)地区间社保机构对异地发放养老金由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协查。今年来,我县社保局利用异地退管系统上传异地退休人员资料356份,协助异地认证18人。(2)社保机构与各部门之间如与公安、民政、医院取得联系及时掌握离退休人员存亡状况。从去年起,我县社保局与当地公安、民政、医院等部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死亡人员信息。每月初,通过汇集公安、民政、医院等部门死亡人员信息,与金保工程数据库内退休人员信息比对,提出疑似死亡人员名单,核实无误后及时停发养老金。目前,已查出343人,有效防止养老金冒领。(3)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社区要对退休人员的信息实现动态管理,社保经办机构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力量,群防群治,共同做好防范养老金冒领。

  3、打破参保信息割据的现状,实现全国共享,杜绝跨省、跨范围一人多份养老保险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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