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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判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2020-03-20
导读:在法院判决过程中,偶尔会有误判的情况发生,国家对误判的赔偿以支付保证金为主,其他为辅。那么误判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国家赔偿的时效是多久?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误判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中国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按下列标准赔偿:

  (一)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二)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因此造成财产损坏或灭失以及其他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或灭失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按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4)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当代社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如果说一个国家它存在着一项违法的错误的行为的话,也需要进行一定的补偿,比如说如果说进行了错误的判决行为的话,那么需要赔偿到当事人一个具体的费用,以便让他们得到一定的相应补偿。

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一)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

  (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

  (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

  (二)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它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恢复原状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

  此外,国家赔偿中的恢复原状的适用范围比民事赔偿中恢复原状的使用范围要广,除了财产的恢复原状外,还包括权利的恢复原状,如恢复原居住地的户口、恢复职级。

  (三)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因其侵权行为的侵害而脱离受害人控制的财产,归还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占有权的受害人的赔偿方式。返还财产的适用条件主要有:

  (1)原物存在;

  (2)比金钱赔偿更为便捷。如果原物已被运往外地或其下落需要查找,则不如金钱赔偿便捷。

  (3)不影响公务。如果原物已用于公务活动,返还会影响公务活动时,应采用金钱赔偿。

  行政赔偿的请求应向谁提出?2006-08-08来源:作者:阅读:行政赔偿的请求应向谁提出?赔偿请求人要求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意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赔偿的实效是多长?

  根据 《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

  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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