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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期间工资怎么算?劳动仲裁期间算旷工吗?

2020-03-23
导读:在用人单位未能正常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时候,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劳动仲裁期间工资怎么算?劳动仲裁期间算旷工吗?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仲裁期间工资怎么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劳动仲裁期间算旷工吗?

  如果劳动者不上班的,算旷工。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与单位要求职工去上班是两件不同的事,单位如果要求职工上班,若无正当理由,职工应当到单位上班,而不能以双方之间正在发生劳动争议就拒绝到单位上班。

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有哪些?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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