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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属于交通事故工伤?交通事故工伤死亡有哪些赔偿?

2020-03-25
导读: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那么还有哪些情形属于交通事故工伤?交通事故工伤死亡有哪些赔偿?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哪些情形属于交通事故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

  《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 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交通事故工伤死亡有哪些赔偿?

  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上年度该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

  3、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精神损害抚慰金

  7、财产损失等

交通工伤申请的时限是多久?

  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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