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可外遇出轨的证据都是直接反映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证据,包括照片、录音、录像、通话记录、qq聊天记录,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以及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但是要注意,取证时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法院将不会采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质证。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根据履行相关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要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构成“重婚”导致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非法同居”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公有3个要件:
1、婚外异性;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
“重婚”则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收集对方出轨起诉离婚要提供证据有以下内容:
1、“保证书”、“悔过书”等书面证据,由于一方的婚外情突然被发现,出轨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嫖娼事件等,通常嫖娼事件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在派出所所做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出轨方与他(她)人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建议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照片、录音录像等。
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两种刑事犯罪是针对严重的“出轨”行为,如果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仍然只能依靠道德舆论谴责来给出轨者施以压力,还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